形成合力硬化措施强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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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有关领导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的指示要求,2012年3月19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四部门首次联合召开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贯彻到县市(区),落实到基层企业的要求,全省各市州及县市(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干部,共计750余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会上,省科技厅刘传铁厅长作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报告。科技部火炬中心盛建林副主任介绍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政策要求,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省政府黄国雄副秘书长就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次会议是省直机关深入开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总结、形势分析,问题查摆,会议部署了下一阶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点工作。
一是解放思想,积极转变工作方式,超常规、跨越式地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会议强调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以管理为主的工作方式转变为培育、辅导、服务为主的工作方式;以强调分工为主的工作方式转变为协同配合的工作方式。
二是加强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在国内率先提出各县、市、区成立由科技部门牵头,财政、税务部门参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与辅导工作小组”,重点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辅导、服务工作;要求各市、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主动服务作用,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指导与监督,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监督检查、及培训服务等工作。
三是加强引导培育,夯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基础。在国内率先提出要借鉴上市企业培育方式,按照“认定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原则,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遴选出有基础、有潜力、有条件的企业,分三类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制定跟踪服务计划,引导和促进后备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会议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相关技术创新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特别是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技术转让减免政策,将其作为引导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手段。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与奖励表彰力度。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培训与辅导企业不断完善技术创新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各地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认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省认定委员会将开展认定工作考核评先工作。
此次会议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四部门还将出台《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