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国科火字[201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为做好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申报书(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的要求,做好企业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
一、我中心委托中国高新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组织评选。请你们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353房,邮编100045。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你地区近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数的3%,经初选排序后报送。
2.请地方科技部门将报送函、本地区申报企业推荐名单(附件2)及电子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一份(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集中报送;
3.申报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
联系人:
中国高新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 董 浩 010-68575704
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处 高金鹏 010-68575704
软件技术支持:火炬中心技术信息处 聂晓伟 010-63923589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